是不是我越软弱就越像你的情人

期待在漂流瓶与您相见!

【邓戴】我们为什么不跳个舞



鉴于评论里有老师对此感到不适,我忽然意识到应该加个预警

【本文有一位配角职业为性工作者】

【由于戴莉原生家庭糟糕,邓恩成了她名义上的监护人,监护不等同于领养,这不是个养父女paro】

【而且很OOC】

【建议阅读前先看后记】



简介:

她隐约有一种预感:她好像在等一个人。那个人特别特别好,所以她也不能太坏才行。

 

 

 

过去十分钟里,戴莉已经偷看他几十次了,看他灰色的眼睛,紧皱的眉头,还有他的手。主要是他的手。一开始还偷偷的,借着整理咖啡豆的机会从睫毛下面瞄一眼,后来就愈发肆无忌惮,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手上的文档占据,当她在他散乱地堆满纸张小木桌上放下一小碟提拉米苏,小声道“it’s on the house”,并且又把他空掉的咖啡杯蓄满时——他甚至没有抬头。风铃碰得叮当响,又一位客人走进来,带进一阵夏日的风,戴莉在潮湿的缅栀香气中想,这多不合理啊,伦敦是多么冷漠的城市,却有全世界最柔软的风。

 

……你在偷懒吗?店主说。他站得很近,肚子几乎贴在她的屁股上。这男人有时真的让她想起她那位继父,但她毕竟不是她母亲,女孩微微一笑,手肘向后一撞,狭小的过道里男人坍塌下来像一头负伤的公牛,嘘——不要吵到客人,亲爱的老板,少女雪白的手按住胖男人胯间:这惹麻烦的小东西,还是割了好,我相信您妻子也会这样想的——她要是知道了小乔尼的事情,该多么伤心呀!她拍了拍他的脸,轻盈地起身,为客人端上一碟海盐乳酪蛋糕。

 

那年戴莉十三岁生日刚过,继父在她洗澡时试图撬开浴室门。母亲摸着她的头发流泪,告诉她:要听爸爸的话。两星期后戴莉在房间插座后面找到一个针孔摄像机,她选择毫不犹豫地逃离。如今戴莉十五岁,有住处(虽然是和别人合租),有工作(虽然老板是个混蛋),有几个迷恋她的小男朋友(她喜欢他们像喜欢小狗),现在还在自学O水准考试,人生尚未尘埃落定,但足够欣欣向荣。她的室友谢尔曼——雪曼——像吸血鬼一样在晚上醒来,准备上班,涂好口红后在那个埋头苦读的小脑袋上落下一个怜惜的香吻。“小孩儿,”雪曼意味深长地说,“你可以选择一条更容易的路。“

 

戴莉知道她的室友在说什么,她大可把自己卖出一个比雪曼高得多的价钱。她也知道这句话多么险恶,女孩之间友谊是这样的,爱是真的,嫉妒也是真的。有时雪曼靠在床头抽大麻,目不转睛地看她换衣服,瞳孔涣散,像是在注视一个本应属于她的美梦。

 

雪曼弯腰翻出一双高跟皮靴,比划着尺寸,好看的鞋子往往没有她的型号,她恨不得削足适履,因此常有客户投诉她的脚很畸形,茧子与水泡太多,倒胃口。戴莉从书本中抬起头,看见雪曼一手提着手袋,从镜子里盯着她,忽然开口:“你是不是也挺看不起我的?”戴莉用纸巾擦掉她牙齿上的口红,亲昵地拍拍她的脸,记得提醒他们戴套,她说。

 

戴莉天生性格亦正亦邪,没有选择去过另一种更容易的生活,并非出于优良的道德感,而是因为她隐约有一种预感:她好像在等一个人。那个人特别特别好,所以她也不能太坏才行。因为这听上去有点傻,她没有好意思和雪曼说。

 

伦敦的天气很善变。刚刚还算晴朗,这会儿已经乌云密布,就要下起雨来。下雨了也好,他可能会选择在这里避雨,戴莉擦着杯子,想:他应该是个警察。戴莉熟悉警察的气味,她是警局常客,偶尔自己犯事,大部分时候是去捞雪曼。当年雪曼把她从街上捡回家,理由是“找个人给我做家务和分担房租”,当时她不知道她会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和这个喜欢蓝腮红的女孩儿过一种相依为命的生活,也不知道这个小孩儿会从她自己手里救下她。戴莉回到家,雪曼妆容艳丽,空空如也的药瓶横在室友针孔累累、青筋毕露的手臂旁。雪曼在医院躺了两天,戴莉坐在旁边给她削苹果,她吭哧吭哧啃着,忽然小声地哭了起来。戴莉叹气说,别想那些个狗男人啦!雪曼在她怀里呜呜地说,才没有,我就是觉得这个苹果,好甜啊。

 

其实戴莉才十几岁,还是个小孩,没有那么战无不胜,只是撑不下去时会想:如果我走了,雪曼还能去麻烦谁呢?就觉得还可以稍微再活一下。雪曼是个讨人喜欢的小麻烦,天性烂漫,早上被戴莉梳洗的动静吵醒,迷迷糊糊地趴着看她上腮红,突然说:你感到害羞的时候,脸会变成淡紫色吗?……而且有很多奇思妙想。有天回来,粗鲁地把戴莉摇醒,神秘兮兮地献宝,说一个中国客人给她推荐了一个音频,睡觉前听一听,可以想起自己前世的珍宝!

 

戴莉想起了那双手。戴莉看着那双手,拿着档案,端过她倒的咖啡的手,想:我好像认得它,我在哪里见过它呢?

 

……前世的珍宝。她们一人一边耳塞,听了音频,都做起了梦。梦中,戴莉还是在自己的床上,浑身伤痕累累,动弹不得,雪曼却不在了,只有一个男人,面目模糊,坐在床边。她想问他:你是谁?脱口而出的却是:你怎么才来呀?我等了你好久,我好累啊。男人不说话,捧住她的伤口,以指尖,笨拙又小心地描绘它的形状,一下,又一下,像是想要把它擦掉……他怎么有点傻乎乎的?可那只手的韵律有魔力,使梦中的她也昏昏欲睡。这辈子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在她眼前走过,母亲,继父,男朋友和女朋友,她索取爱的那些人,施舍她一些爱的错觉的人,他们的影子比清晨蓝雾中的远山更不真切,戴莉恍惚地看过去,只觉得一切都是假的;可能过去这十几年都是假的——唯有此刻抚摸自己的手是真实的。她在这只手掌下,一点一点,变回一个粉色婴儿,害羞,崭新,免于伤痛、彷徨、暴力、恐惧,且充满底气:我是被爱的,确凿无疑。那么她就什么都不怕啦!或许她可以不要那么坚强了;或许她甚至可以试着原谅别人,原谅自己。

 

戴莉睁开眼。雪曼站在光里,推开窗,清晨的风吹进来一些碎丁香,她做梦似的说戴莉……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女人,真正的女人。她转过身来,还是一张男人脸,喉结,胡茬,眼睛肿得好高,显得更小了,戴莉怜爱道:你个死女人,必然靓绝伦敦,全城男人争夺你。两个女孩儿笑起来,笑声老了又死,那种沉默不凝重,只是有点伤心,戴莉望着天花板发呆,忽然也流下眼泪,为了应该在这里却又缺席的一只手。

 

我让你把桌子擦干净。店主又来找她麻烦,额角贴着一块创可贴,店里没有别的客人,风铃摇晃着,男人已经走了,那份提拉米斯完好无损地放在桌上,店主说喂,臭婊子,你在听吗?戴莉把咖啡杯放到架子上,眼睛追着那个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人,一股冲动攥住了她……她总有一天会把雪曼的高跟鞋拍上这个死胖子的秃脑袋,她发誓,但不是现在;而现在,现在她要——她忽然笑起来,把围裙往那张丑脸上一丢——顾不上拿伞啦!她跌跌撞撞,摔了一跤,掉了一只鞋,干脆将另一只也踢了,摩托车擦着马路沿疾驰而过,掀起污水同暴雨一起将她浇透,一只小母鹿,光着脚奔跑,雨像针一样落下来,“先生!”她叫道,声音也好似一只淋了雨的小动物,湿漉漉,模糊发抖,幸好他还是听见了,回过头来,先生——拽住男人撑伞的手臂,隆隆雨声盖不过她的心跳,男人灰色的眼睛倒映出好狼狈一女的,唉,早知如此,今天就不涂睫毛膏了,她的脸现在是淡紫色吗……“我知道你还不认识我,但是,”她勇敢地、大声地说:“但是——我们为什么不一起跳一支舞呢?”

 

 

 

 

 

他们一起跳了第一支舞时,戴莉十五岁,邓恩三十岁。此后,他们再未分离。戴莉十六岁那一年,邓恩成了她法律上的监护人;十八岁时,他们开始正式交往。戴莉大学修犯罪心理学,毕业后作为心理画像师加入值夜者小队。次年,在他们的支持下,从戒毒所出来的雪曼开了一家小小的面包店,生意尚可,给她带来财富、尊严、意义,以及爱情;这是后话。他们相遇的第十三年,邓恩在全体值夜者小队面前向她求婚(伦纳德的点子,当然);在她固执的坚持下,三十二岁的戴莉生下他们的小孩,一个幸运的女孩,他们爱她胜过爱自己,爱对方胜过爱孩子,雪曼做了他们女儿的教母,而每一位值夜者都声称自己是她唯一的教父。

 

史密斯夫妇一直到牙齿掉光了也非常恩爱。邓恩七十七岁,自然衰老,在朋友、家人与爱人的陪伴下,没有病痛地离开。克莱恩协助戴莉处理后事,只觉得她平静得出奇。两星期后的一个晚上,女儿看见她对着丈夫的照片小声埋怨道:怎么总是我来找你啊?下次换你来找我吧!次日清晨,她发现母亲披着父亲的大衣坐在沙发上,像是睡着了。她把父母葬在一起,两个墓碑紧紧挨着,她在他们的墓志铭上写:戴莉·史密斯和邓恩·史密斯没有错过彼此,一起度过了很长、很好的一生。

 

 




后记:

1)雪曼并没有真的劝戴莉去卖的意思,如果有谁这么理解的话……那我也不知道该说啥

雪曼这个人还挺复杂的,我通篇用的是“她”和“女孩儿”——但是其实雪曼是一个成年男人的身体,我写的很明确,她会因为梦见上一世(成为了魔女非凡者因此而)拥有了漂亮女性的身体而哭,然而这一世她还是“一张男人脸,喉结,胡茬”——对,包括她躺在戴莉怀里哭,她看戴莉换衣服,她跟戴莉一起听音频,她非要把自己43码的脚挤进女性的高跟靴——都是成年男人身体,雷吗?她自己觉得比你觉得更雷。如果这个文都能让读者感觉到强烈的错位感,想想她日常自我认知得多崩溃。


她有一对开明、包容、充满支持的父母,在她小时候帮忙她树立自我价值感吗?没有。小朋友们会对她好吗?会觉得她是个怪胎。她自己爱自己吗?她不爱自己,她好渴望好渴望好渴望爱啊,所以向外界索取,会飞蛾扑火,容易陷进甜言蜜语,她傻吗?她不傻啊,她就是太想要相信了


如果有哪位朋友指望这么个经历的人能特阳光,不阴暗,认为她成为性工作者是不可理解的…那我觉得可能对某些跨性别人群的生存困境需要更多更深入的了解吧。有些不自爱也不被爱又极度渴望爱的人会有强烈的自我摧毁倾向,包括贩卖身体、吸毒、自杀,这些在文里我都有提。


她会因为戴莉给她削苹果吃而哭,她在戴莉身上感受到了真实的温暖,她是爱她的,她真的对戴莉打开了心扉,即使经历这么复杂,她还是拥有爱的能力,这真的很了不起。这不意味着她不嫉妒、不自卑,如果谁觉得真诚的友谊就是半点阴霾都不带,也不会有哪个阴暗的瞬间想要看对方跌倒——甚至也不是真的想,也绝对不意味着会推对方一把,或者对方跌倒了不会感到心疼或者把对方拉起来——只能说我们对人性的理解非常不同。


她为什么嫉妒戴莉,一方面是戴莉与生俱来的性别,一方面是戴莉作为一个原生家庭很烂,十三岁就流落街头的漂亮女孩——从概率上来看明明是选择走上“更容易的道路”的概率更大,可是她没有,她竟然还自己准备中考!雪曼因为她身上这股向上的力量更被她吸引,同时也就更自卑和嫉妒了,为什么呢,明明你也活得很辛苦,为什么你能这么……这么和我这么不一样啊


人是很复杂很复杂很复杂的,不要指着某一个被阴暗面征服的瞬间定义一个人。


我不太喜欢这篇文(除了某一个段落我写的很真诚),但我还蛮喜欢雪曼的。这两者之间其实有一定的关联:正是因为我太喜欢雪曼了,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时候写得很乱,雪曼只是个配角而已,占了一半的篇幅,她在我脑子里太活了,我没能控制住,写出来就是乱七八糟的= =说我雪曼OOC我无所谓,说我塑造得不到位也行,反正别指着她说的一句话骂她就行



2)监护人和领养是两码事儿=口=比如未成年小孩出国留学,如果家长没陪读,在留学目的地国家也需要指定一个监护人,这并不是说这个小孩就被领养了。

邓恩做了戴莉的监护人,意思是戴莉作为一个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出面的事情他会帮忙处理,他们没有作为父女相处=口=邓恩不会有这个小孩是自己小孩的错觉,就像监护留学生的监护人也不会有这些留学生是自己小孩的错觉

也没有朝夕相处,一直到戴莉去读大学她都跟雪曼住一起的,雪曼这个状态她不会放心地扔下她跑去跟邓恩同居的。这点我没明确地说,但我文里写了“雪曼和戴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相依为命”,如果这个很长一段时间是戴莉13-16岁的话…那这在我看来也没有很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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